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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錫市區(qū)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計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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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索引號 014006438/2021-01400 生成日期 2021-03-25 公開日期 2021-03-25
文件編號 —  — 發(fā)布機構 無錫市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
效力狀況 有效 附件下載 下載
內容概述 無錫市區(qū) 2021年度 住宅用地

無錫市區(qū)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計劃

  根據《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規(guī)范(試行)》(國土資發(fā)〔2010〕117號)、《市政府關于印發(fā)無錫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管公開出讓規(guī)定的通知》(錫政規(guī)〔2012〕4號)以及房地產市場調控的相關要求,結合市區(qū)土地供應能力和各區(qū)域經濟社會發(fā)展對住宅用地的需求,制定本計劃。

  一、住宅用地總量和結構

  2021年度本市住宅用地計劃供應356公頃,其中產權住宅用地309公頃(商品住宅用地300公頃,共有產權住宅用地9公頃),租賃住宅用地36公頃(保障性租賃住宅用地3公頃,市場化租賃住宅用地33公頃),其他住宅用地11公頃,詳見附表。

  二、住宅用地供應布局

  根據人口結構情況、居民住宅需求、房地產市場走勢,合理確定計劃供應的住宅用地規(guī)模。在區(qū)域分布上,市本級計劃供應55公頃,其中9公頃共有產權住宅用地計劃和11公頃其他住宅用地計劃為市級統籌,按需供應,不再細分至各區(qū);梁溪區(qū)計劃供應45.5公頃;錫山區(qū)計劃供應56.5公頃;惠山區(qū)計劃供應56.5公頃;濱湖區(qū)計劃供應46公頃;新吳區(qū)計劃供應56.5公頃;經開區(qū)計劃供應40公頃。詳見附表。

  三、住宅用地供應保障措施

  組織領導方面,市土地儲備與出讓管理委員會作為市級議事機構,統籌協調各區(qū)政府和各相關單位推進供應計劃落實,市自然資源規(guī)劃、發(fā)展改革、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等部門進一步加強溝通合作,及時協調解決計劃實施過程中的問題,加快審批列入計劃內的項目,支持各區(qū)政府推進計劃實施;規(guī)劃編制方面,強化與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、市政園林、水利、人防、地鐵等部門的聯動,更加科學地確定混合用途比例、地下空間利用、綠地建設、配套車位等內容,在上位規(guī)劃指導下,細化建筑高度、建筑風貌、建筑色彩、景觀界面等方面管控要求,納入地塊規(guī)劃條件,實施精細化管控;財政保障方面,積極落實土地供應相關配套資金,統籌各區(qū)各板塊推進土地征收、拆遷和前期開發(fā),穩(wěn)步提升土地儲備規(guī)模,有效應對市場變化,保障房地產市場供需平衡。

  

附表

無錫市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計劃表

單位:公頃

市(縣)

總量

產權住宅用地

租賃住宅用地

其他住宅用地

 

商品住宅用地

共有產權住宅用地 

小計

保障性租賃住宅用地 

市場化租賃住宅用地 

小計 

 
 

合計

356

300

9

309

3

33

36

11

 

市本級

55

35

9

44

0

0

0

11

 

梁溪區(qū)

45.5

40

0

40

2

3.5

5.5

0

 

錫山區(qū)

56.5

50

0

50

0.5

6

6.5

0

 

惠山區(qū)

56.5

50

0

50

0.5

6

6.5

0

 

濱湖區(qū)

46

40

0

40

0

6

6

0

 

新吳區(qū)

56.5

50

0

50

0

6.5

6.5

0

 

經開區(qū)

40

35

0

35

0

5

5

0

 

 

來源:無錫市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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