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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對困難家庭適齡兒童實施免費幼兒教育的通知》明確從2011年秋季學期起,在全市實施困難家庭適齡兒童免費幼兒教育。免費對象具有本市戶籍、在本市幼兒園(學前3年)就讀的以下3類對象:一是領取民政部門發(fā)放的《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》的城鄉(xiāng)低保對象子女;二是領取市總工會發(fā)放的《特困職工優(yōu)惠證》的特困職工子女;三是無生活來源、無法定贍養(yǎng)人的孤兒以及社會福利機構收養(yǎng)的孤兒。
每學期開學后15天內,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的幼兒家長或其監(jiān)護人可向所在幼兒園提出申請,并提交《無錫市困難家庭適齡兒童入園免費申請表》和相關證明材料。各幼兒園按照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則對申請免費的幼兒及其家庭進行情況審核,符合條件的,由幼兒園填報《無錫市困難家庭適齡兒童幼兒教育免費情況匯總表》,并于開學后30天內將免費申請表和情況匯總表報同級教育、財政部門復核。經(jīng)復核確認后,由同級財政部門及時撥付免費所需資金。
來源:無錫市教育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