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在微信公眾號開通“償還及取消償還部分住房貸款本息提取申請”業(yè)務的通知
發(fā)布時間:2024-05-07 瀏覽次數(shù): 【字號:默認 大 特大】
各繳存職工:
為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提高“不見面”服務水平,即日起,“無錫公積金”微信公眾號新增“償還及取消償還部分住房貸款本息提取申請”兩項業(yè)務。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服務對象及內容
已辦理住房公積金逐月委托還貸的職工及其配偶,住房公積金賬戶在滿足規(guī)定保留余額的前提下仍有余額的,可通過“無錫公積金”微信公眾號辦理“償還部分住房貸款本息提取申請”業(yè)務。申請次月的第2個工作日起,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(以下簡稱“中心”)將提取職工住房公積賬戶(含新職工住房補貼)資金,在5個工作日內劃轉至貸款銀行提前償還貸款本息。
在中心開始資金劃轉前,職工如需取消申請,可通過“無錫公積金”微信公眾號辦理“取消償還部分住房貸款本息提取申請”業(yè)務。
二、業(yè)務辦理流程
(一)辦理“償還部分住房貸款本息提取申請”的流程
1、進入“無錫公積金”微信公眾號,點擊進入“業(yè)務辦理”頁面,選擇“償還部分住房貸款本息提取申請”。
2、進入“償還部分住房貸款本息提取申請”頁面,公積金貸款逐月委托還貸簽約客戶,請選擇“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提取”;商業(yè)貸款逐月委托還貸簽約客戶,請選擇“償還商業(yè)貸款本息提取”;組合貸款逐月委托還貸簽約客戶,請在“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提取”“償還商業(yè)貸款本息提取”兩個選項中選擇其一。經(jīng)核對貸款信息、申請人信息無誤后,點擊“下一步”,系統(tǒng)將展示《償還部分住房貸款本息提取委托書》,仔細閱讀相關條款及注意事項,點擊“同意簽約”,即完成業(yè)務申請。
(二)辦理“取消償還部分住房貸款本息提取申請”的流程
1、進入“無錫公積金”微信公眾號,點擊進入“業(yè)務辦理”頁面,選擇“取消償還部分住房貸款本息提取申請”。
2、進入“取消償還部分住房貸款本息提取申請”頁面,經(jīng)核對貸款信息、申請人信息準確無誤后,點擊“解約”,即完成“取消償還部分住房貸款本息提取申請”。
三、注意事項
1、職工申請辦理償還部分住房貸款本息提取后,劃轉金額為申請月月末職工住房公積金(含新職工住房補貼)賬戶余額,扣除逐月還貸保留金額及申請當月逐月還貸劃轉金額(含新職工住房補貼),并且不超過借款人剩余住房貸款本息(以百元為單位)。
2、償還部分住房貸款本息提取申請將于次月中心資金劃轉后辦結。如遇資金未劃轉成功,申請人應重新提出申請。資金劃轉成功的,再次辦理申請,須在上次還貸滿一年后。
3、償還部分住房貸款本息提取業(yè)務辦結前,請保持逐月委托還貸業(yè)務處于簽約狀態(tài),否則會造成償還部分住房貸款本息提取業(yè)務辦理失敗。
4、職工申請辦理償還部分住房貸款本息提取業(yè)務后,應及時查詢提取資金是否已沖抵住房貸款本息,并注意個人還款賬戶資金情況,避免因資金不足產(chǎn)生逾期。
5、如遇系統(tǒng)故障等無法提供在線服務的特殊情況,請通過柜面渠道辦理申請或取消申請業(yè)務。
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
2024年5月7日